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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5 15:1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518日至731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扣主题,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林兢代表局党组郑重表态: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逐条逐项抓实整改工作,全面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局党组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不能麻痹、措施不能放松,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和巩固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09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同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林兢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2020年101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作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2020年1127日、1216日,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一审议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传导整改工作压力,推进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多次组织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制作整改工作安排表、流程图,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十二届党委第七轮巡察汇报点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汇总形成各阶段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印发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简报3期,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求真务实,抓紧抓细抓实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存在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在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以政治建设引领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以政治建设引领职责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政治的高度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统领自然资源工作全局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研究、推动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第三季度学习(扩大)会重点讨论内容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印发《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三卷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举办南宁市自然资源改革创新专题培训班,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和思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做好自然资源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和规划统领,全力破解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衔接不畅、项目落地难等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到专班工作,以“多规合一”的理念,统筹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积极争取上级规划分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向南宁市倾斜,保障城市发展空间。加大总规编制工作培训力度,建立多规融合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各类规划有机衔接奠定基础。解决“两规”衔接协同问题,加强急需落地项目的规划服务保障,推动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全市“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市政府召开过渡期南宁市“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推进会,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全部通过市级审查。

三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底线思维,在用地保障工作中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代市政府草拟《南宁市关于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有关情况的报告》呈报上级部门,起草并于20201215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南宁市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工作方案》,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编制《南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明确和整合各级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城市紫线,提出全域山水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风貌,保持历史文化街区活力。

四是深入贯彻机构改革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业务融合、队伍融合、理念融合。局党组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成员碰头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部门整体融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进融合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部分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及AB岗,加强局领导班子配合。组织召开新交流调整科级干部任前谈话会,通过轮岗任职及提拔任用,多方面、多岗位锻炼和培养干部。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增进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政策和各方面业务的理解和把握。召开调研座谈会,分析和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为推动整体融合提供政治引领和思想动力。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2.关于“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围绕“真脱贫、稳脱贫”目标任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后盾单位合力抓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和局领导分管、联系扶贫工作全覆盖制度。关爱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召开局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一线工作人员工作困难和意见建议,每季度对扶贫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加大对后盾单位和帮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落实帮扶资金,指导贫困村通过多种形式科学流转土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西乡塘区坛洛镇同富村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该村集体经济收入,从原来集体经济收入较低的空壳村”跃居西乡塘区贫困村经济收入排行榜榜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稳步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上林县、邕宁区出让261.52公顷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对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在符合规划、要件齐全、符合用地报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先用地后报审、边建边报、随到随报的方式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用地。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题培训,增强全市各相关部门运用自然资源政策助推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本领。

二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强首府战略强治理工作。加强强治理专项工作谋划,印发实施《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强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局内各科室(部门)工作责任,制定强治理专项工作措施,推进强首府战略强治理专项工作落实。采用“边收集、边草拟、边整理、边沟通”的方式,迅速启动2021年强治理专项工作计划撰写工作。健全完善强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协调督查工作制度,以强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领导小组强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强治理各项工作的通知》,主动加强强治理工作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强治理专项宣传工作,及时收集工作亮点并撰写《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送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强治理专项工作亮点材料的报告》呈报市委宣传部。落实专人负责强治理专项工作,健全强治理专项工作统筹协调机构,保障强治理专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多措并举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开展“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加强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和工业用地规划保障。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符合自治区指标核销条件的重大项目可先行审批用地,取得用地批文后,我局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核销用地指标申请,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已同意我市核销自治区专项指标298.65公顷,及时保障了调味食品产业园项目(海天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前介入、主动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形成预受理、预审查工作机制,对已具备报批条件的项目“随报随审”,加快重大项目用地审查。实行“三级联审”科长会审负责制。压缩用地审批时限,重大项目用地审查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各会审岗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联审”会审工作,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四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提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成效。通过召开工作布置会、开展专项行动、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供地工作。制定《2020年盘活存量土地大会战工作方案》《南宁市开展批而未征土地清理大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形成近五年批而未供及批而未征的项目清单。重点推进政府投资的道路和设施用地供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已建设的道路用地旁的临时用地、零星地块、边角地等用地划拨给市市政园林局,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五是落实“工业强市”战略要求,强化工业产业用地规划保障。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重点优先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预留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发展定位和布局,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梳理全市域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发展空间拓展需求,形成主城区内和外围新城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协助市工信局开展《南宁市新兴制造产业空间布局研究》等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协同保障工业产业用地规划需求。

六是全力以赴提高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和报件通过率。全面梳理、总结近几年我市建设用地报件退件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开展整改。坚持严格把关,加强违法用地审查,核实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已依法查处到位。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初步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全市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合力。组织召开重点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上门服务会、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推进会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度。加强用地报批培训指导,提升各县(区)报批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制度改革,印发《南宁市用地报批质量下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实行“三级联审”科长会审负责制,严格把控各个审查环节的质量。

七是提升“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成效,发挥主题活动对中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制定实施《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深化“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抓系统、系统抓”专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推进主题活动,引导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把“书记引航担使命”活动与落实强首府战略强治理专项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凸显主题活动对中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局党组带头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思想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指导性方案,把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首府战略、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符合自然资源行业实际的“党支部工作法”“党小组工作法”,更好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通过设岗定责、创建党员先锋岗、建立党员先锋队、“承诺践诺”等,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开展“书记引航强首府?正风肃纪转作风”主题党课巡讲活动,激励党员干部自觉投身主题活动并推动中心工作。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百名书记引航,推动消费扶贫”活动方案》,以“书记引航”助推脱贫攻坚。成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督查小组,负责巡回检查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对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进落实情况。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推进机构改革后各方面工作整体融合。抓好关键核心,在党组会、工作专题会等场合多次强调要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加快推进整体融合。落实局领导召开碰头会加强事前酝酿和相互间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深入推进“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抓系统、系统抓”,充分发挥局党组书记在讲团结、讲担当、促融合以及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龙头作用,推动党组成员各担其责、形成合力。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促进领导班子推心置腹、化解矛盾、增进了解、增进团结。及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打破机构改革前规划、国土系统干部队伍固有的岗位安排和管理模式,推动自然资源部门整体融合。对市林业局和五象新区规划建设部门加强指导和管理,与市林业局和五象新区管委会分别召开工作对接会进行深入交流,建立定期工作协调对接机制,畅通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渠道。

二是严格履行自然资源工作职责,提高全市建设用地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和违法用地查处率,并做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保障和耕地保护工作。深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制度改革,严格把控各审查环节质量。落实专人跟踪指导相关用地单位办理供地手续,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办理供地所需批准文件,加快供地审批。完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目标任务。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加强对各县(区)耕地保护和卫片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积极指导2016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完成办理用地手续。完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和耕地提质改造承诺兑现垦造水田任务及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南宁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并完成10宗补充耕地指标有偿出让。积极申请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保障了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南宁段)工程等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了《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自觉。在党组会、党组成员碰头会、局系统组工干部培训会等场合,多次强调要严格贯彻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党组会议的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集体决策。要求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逐一发表意见,充分听取列席人员建议,落实党组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有序、有效落实。指派专人准确、详实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并按规定存档备查。会后对局党组会议定的事项,尤其是重点项目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党组会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发挥内设纪检机构作用,明确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各环节,加强对局党组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

四是加强二层单位政治建设。加强对二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引领,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和党务基本知识培训会上,强调要把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的重要内容,做好对二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召开“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全面评议二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情况;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二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完善二层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及时为二层单位配齐配强领导干部,在二层单位开展干部选拔工作时,明确要求优先考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转企改制二层单位班子建设工作领导,要求转企改制二层单位充分考虑各级班子搭建问题,构建二层单位坚强的政治核心,确保党对二层单位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把方向定大局,加强二层单位业务工作指导,落实分管局领导联系二层单位工作机制,要求分管局领导不定期到二层单位进行调研,加强对其各方面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并研究落实二层单位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二层单位转企改制、工资待遇、事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在相关二层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从行政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党建、机构改制等方面加强对相关二层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其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及改制后各方面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局党组及党组成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中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各级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党组成员就各自分管领域对意识形态舆情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组织党员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定期通报党员的“学习强国”分数,通过召开专门督学会议、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要求各党支部重点督促“后进党员”“沉默党员”加强学习。举办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强国”观摩学习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向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情况较好的党支部学习,并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莅临指导,号召各级党组织以“学习强国”平台作为重要阵地,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截至2020年底,机关党员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活跃度达95%

三是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举办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提高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2011月下旬起,对局属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彻底,干部‘昏庸懒散拖’现象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积极开展案例剖析和以案促改工作。迅速组织梳理20168月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并加快整改。坚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局党组围绕本系统二层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问题查摆,涉案同志作深刻自我剖析。组织各科室(部门)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及时开展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并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总支)分别召开了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自身免疫力。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化震慑作用。组织深入学习党纪党规,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以及每月政治学习安排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纪党规,确保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观看《叩问初心》系列警示录,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系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并邀请专家以《明底线,知敬畏,守初心》为主题给全体干部职工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2020年,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扶贫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26次,涉及案例78个。

三是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自纠,并填写《个人情况说明》。深入开展整治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抽检部分二层单位,凸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在局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干部职工权力受到约束。认真受理收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高度重视并认真核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信访举报问题。创新搭建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平台,开创南宁市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先河,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执纪监督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全面提升执纪监督工作的精准度。

2.关于“治理‘昏庸懒散拖’干部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治理“昏庸懒散拖”干部力度,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修订完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把治理“昏庸懒散拖”干部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要求各科室(部门)以季度为周期对公务员平时表现进行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干部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问责和处分。制定《昏庸懒散拖干部治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坚持树立激励干部担当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重用在“四个一线”历练的干部,截至20209月,提拔了6名优秀第一书记,选任了一批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历和扎实工作成效的科级干部。严格推进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已按量按质完成2020年度培训任务,共组织开展教育培训31期,培训人员3148人次,推进自然资源机构重构性改革深度融合。

二是有序推进管理职能下放,确保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将职能下放工作列入自然资源重点改革事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林兢担任组长的专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西乡塘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走访调研,就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管理权限事宜与城区进行交流对接,听取职能下放试行期间城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针对修改完善下放事项相关问题征询各城区意见。相关事宜已经局党组会审议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已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同意我局提出的职能下放意见。目前,我局已按市政府会议精神将部分自然资源管理职能下放至各城区自然资源局,并组织召开各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承接部分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落实执行情况工作专题会,加强对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的指导,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服务优”。

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决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业绩不佳等问题。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不定期、不定时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关键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做到逢节日必检查、逢节日必提醒,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各科室(部门)进行纪律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南宁市自然资源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群众、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自然资源政治生态。

3.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妥善解决原邕宁县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梳理原邕宁县具有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大地块材料及范围并移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引导相关业主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加大业务政策指导力度。

二是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行政审批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牵头负责,并联审批”的运行模式。实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三合一”,审批时限由28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印发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豁免清单,压缩建设工程报建审批全流程办理时限。推行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审批,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优化工程许可与用水用电申请推送机制,提升企业获得电力、获得用水及排水接入的便利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报建流程,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责任制”和告知承诺制。梳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事项承诺制适用范围,列出可承诺的相关事项。制定适用承诺制的具体条件,优化业务受理材料清单并及时在局网站和南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来回跑”的问题。

四是坚决遏制违法用地用矿问题。按照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要求,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全业务、全流程动态监管,做到对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到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实地督查,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对我市符合条件的矿山按相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截至2020年底,全市通过验收的绿色矿山37座。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暨地质矿产管理工作视频会,部署第四季度矿产领域扫黑除恶、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公务油卡管理,完成原市规划管理局201320207月公务油卡余额清理上缴工作。积极与中石化南宁分公司对接退款事宜,按要求提交公务油卡余额退款相关材料。20201113日,中石化南宁分公司将公务油卡余额退款转至我局账户,我局已于20201116日按要求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

二是开展2016年前不合规报销差旅费情况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清退相关款项。经核,该问题为原市规划管理局2013年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召开相关款项清退工作布置会,要求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涉及人员限期退款。截至2020年底,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已实现应退尽退,清退款已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举办2020年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内控管理。

三是大力推进整治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人员经费支出超额问题。督促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汇总核算相关经费支出情况,形成核酸报告并监督做好因统计口径、国家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计算结果出现差异所暴露出财务管理、薪资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持续强化自省自纠,组织该院开展巡察整改财务知识培训,加强财经工作纪律学习。优化完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岗位薪酬绩效制度,加强财务内控体系建设。

四是完成市建筑设计院未经批准借款问题整改。督促市建筑设计院主动配合第三方(监理方)完成工程承包方借款利息及违约金核算,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011月,市建筑设计院已收到工程承包方开具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罚金发票,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借款逾期违约金已全部偿还。

(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局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书记引航担使命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制度。印发《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我局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等,2020918日至12月,召开党组会16次,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25个。印发《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建立“一月一监督清单”,开展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确保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约谈和政治巡察制度,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的方式,在全系统内分级分类开展日常廉政谈话。2020年,开展节前科室(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78人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26人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86人次。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制定《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巡察工作方案》,成立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3个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全面巡察,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加强对二层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多次组织召开二层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廉政专题会,不断推进二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深走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发现廉政风险点205个,制定防控措施362项。制定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厘清和健全完善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职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重新界定和划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职责,形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职能分工初步方案,根据审管分离、规避廉政风险的原则,明确将相关职能划转至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工作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建制度。开展党务基本知识培训和观摩学习会,推进“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营造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及时更新党建宣传板报,20209月至12月,制作党建宣传板报10幅,构建了稳固的党建宣传工作阵地。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树特色亮点党建活动。召开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和中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结果已得到上级组织批复。督促、指导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根据干部变动情况,及时改选局机关第一、二、五党支部书记、委员;结合基层单位发展需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将市建筑设计院党总支“升格”为基层党委,将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活动记录,培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作为学习型机关的典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成果、有实效。

三是按要求完成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吸取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教训,并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下达我局的发展党员指标,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我局20203名党员入党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专项培训,严格审核把关发展党员程序和相关材料,并完成了2020年度发展3名党员的任务。

四是按要求完成退休党员2019年欠缴党费收缴工作。梳理退休党员党费欠缴情况,通过电话提醒、建立退休党员微信群、设立微信账号等方式催促提醒退休党员缴纳2019年度欠缴党费。截至2020年底,欠缴党费已实现应收尽收。

3.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没有适应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制度和选拔任用程序。在党组会、干部选拔民主推荐会等场合多次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要求,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15项制度规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相关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实行任期试用期制度,并根据双重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对应向上级部门办理任免职备案的干部任免,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干部任免职备案,杜绝违反政策和制度的现象发生。明确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要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积极推动选优配齐干部队伍。机构改革后,局党组专题学习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文件,进一步理解掌握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及时开展并完成了各级领导干部职务和职级晋升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选拔到科室(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上。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审议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县(区)自然资源局班子的调整充实相关工作。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直属事业单位完善领导班子建设,为其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严肃整改选人用人失察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针对曾出现的选人用人失察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纠错,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南宁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政关。

四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按照“择优”原则组织实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改企单位在搭建各级领导班子时适当考虑在领导班子中留任优秀人才。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申报技术职称,2020年已审核上报职称申报94人次,其中高级职称71人次,中级职称18人次,初级职称5人次。

4.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力度。召开全市增减挂钩业务培训会,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予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南自然资函〔20202218号),编印《南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政策汇编》,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指导力度。每周跟踪增减挂钩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的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可纳入且已纳入增减挂钩3786户,面积594.12亩,纳入率100%。印发《南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复垦工作,截至2020年底,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已进行复垦复绿3384户,涉及面积34.09万平方米。

二是深入整改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原市国土资源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存在违规提拔现象”超时未完成整改问题。剖析根源,建章立制,通过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昏庸懒散拖干部治理方案、县(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和任免职工作流程、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以及加强党组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学习培训等方式,规范干部选用考察工作。强化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避免干部违规提拔的问题。

三是基本完成个别直属事业单位违规租赁车辆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相关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上级部门指导意见组织对违规车辆按程序开展评估、报废等处置工作,目前部分违规租赁车辆已完成报废处置,报废残值已于2020119日上缴至市财政局;部分违规租赁车辆已完成车辆二手车评估、年检、修缮等工作,对车辆的处置进入挂网拍卖的法定程序,当前阶段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是完成审计报告反映原市规划局201320173月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问题整改。及时开展相关情况核查,202010月起,先后采用电话通知、上门、邮寄等方式催缴相关费用。截至2020年底,相关款项已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缴至市财政局。开展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培训,提高我局财务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加快推进审计指出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整改。对原市规划局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资产清查中盘亏的资产实际为已毁损且已达报废年限的废旧资产,经市财政局批复同意按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目前,该批报废资产的处置已按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拍卖,拍卖后的废旧残值已全部上缴财政。举办2020年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培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

六是完成审计指出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其下属企业市规划服务中心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问题整改。督促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下属企业市规划服务中心进行欠缴国有资本收益核算。经核算,市规划服务中心已于20205月、9月完成欠缴费用缴纳工作;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2016年欠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已于20201030日完成补缴。同时,组织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等国有资本预算相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吸取经验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持续发力,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自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党组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关心帮助下,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在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巩固和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面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政治担当,从讲政治和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分类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进度的全面把握。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责任科室(部门)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举一反三、破立并举,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我局党组总体整改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力争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当前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堵塞风险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

四是深化成果运用,助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与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水平,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谱写南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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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15609237;通讯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903室,邮政编码:530012;电子邮箱:gt56092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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