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和完善建筑工程日照分析管理,切实维护公众利益,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经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同意,改进我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方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南宁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若项目自身有日照要求(如居住建筑、中小学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或项目可能对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造成遮挡,建设单位在进行规划许可报建时须在建筑设计文本中附具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专项内容之一,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日照分析报告》应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成果要求参考通知附件样本(详见附件1)。负责日照分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承担技术责任。《日照分析报告》应由注册建筑师签字、盖执业印章,并加盖单位出图专用章。
(二)项目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与数据计算参照《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执行,日照分析软件统一采用斯维尔(2016以上版本)或天正(V8.0以上版本),日照计算的时间间隔不宜大于5分钟。
(三)拟建项目周边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包括周边既有建筑现状及周边已批未建项目的总平、方案、工程许可审批情况等)应真实准确,建设单位、日照分析设计单位可通过南宁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获取日照分析所需的周边项目资料。
(四)建筑日照分析标准按《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日照分析报告》须对项目建筑日照分析是否符合法定日照标准有明确结论。
二、采用建设单位和日照分析单位对日照分析报告负责制: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共同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并出具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2)。由于《日照分析报告》内容不真实、不正确或隐瞒有关情况而给项目自身或给第三方造成影响和损害性后果的,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及相关人员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
三、对于按前款要求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与责任承诺书的项目,技术审查不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校核。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一并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编制主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明确的符合日照要求的分析结论。对于《日照分析报告》结论符合法定日照标准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依承诺为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在建筑日照分析承诺方面存在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日照分析内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故意或过失造成日照分析测算结果及结论错误等情况),造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错误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撤销该行政许可,移交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
五、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及相关人员,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失信信息报送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相应处理。
?六、各城区自然资源局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
2.建筑日照分析责任承诺书样本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