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已上线运行,根据《办法》有关要求,拟开展“多测合一”测绘活动的测绘服务机构,须在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各单位今后如承接“多测合一”项目,应尽快在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二、各单位注册登记可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登录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https://bdc.nngeo.com/)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在“用户中心”点击“多测合一”后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测绘单位注册”,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注册”,通过我局校核后,即可完成注册登记。
三、已完成注册登记的单位,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测绘作业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发生变更后30日内在系统申请变更。
四、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南宁市“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负责制。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本单位注册测绘师在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并通知注册测绘师本人实名注册“邕e登”个人账号并完成账号实名认证工作,以免影响具体业务的开展。
五、为加强对“多测合一”项目监管,南宁市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各单位承接“多测合一”项目应按照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进行,并在开展“多测合一”业务中,严格遵守《办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免产生不良信用信息并被记入系统,影响本单位“多测合一”项目承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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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