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市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阶段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成果
因控规编制修编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规划时效性,及时有效指导项目建设审批,请各有关设计单位按照“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报审成果—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报审成果—报批成果—最终校核成果”四个阶段提交控规成果(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
二、规范控规成果提交时限及其内容
(一)阶段成果
1.阶段成果是指在获得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前的阶段性成果。专委会及规委会报审成果需在召开专委会及规委会前两天内提交;报批成果原则应在规委会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成果,如修改内容较多的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阶段成果内容要求
(1)完整文本、图纸、图则。
(2)针对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强制性内容以及上版控规路网、用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图文说明(调整前后对比图、调整原因及理由、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等),其中涉及路网调整的,应有专题系统的对比分析图纸。
(3)规委会报审成果需另外补充对专委会报审成果进行调整以及专家组意见落实情况的图文说明(调整前后对比图、调整原因及理由、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等),其中涉及路网调整的,应有专题系统的对比分析图纸。
(4)报批成果需另外补充对规委会评审阶段控规进行调整以及规委会纪要落实情况的图文说明(调整前后对比图、调整原因及理由、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其中涉及路网调整的,应有专题系统的对比分析图纸。
3.阶段成果格式要求
阶段成果需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成果,其中纸质版成果:需不少于3本;电子版成果:文字部分为WORD格式、图纸部分为JPG(PDF)以及CAD格式。
4.规划草案
在提交专委会报审成果时应当同步提交用于控规公示的规划草案。如专委会评审要求修改内容较多的,原则上应在专委会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草案。
(二)最终校核成果
指获得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且经校核后的最终成果。控规最终校核成果需在获得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内容及格式按合同约定事项执行,同时需包含针对总规强制性内容以及上版控规路网、用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图文说明(调整前后对比图、调整原因及理由、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等),其中路网调整应有专题系统的对比分析图纸。
三、加快已批控规的入库管理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已批控规的入库管理工作,请各有关设计单位尽快梳理校核,完善当前已获得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控规成果内容,尚未提交最终成果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控规成果内容及格式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我局,逾期未提交且经认定属于设计单位责任的,我局将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按信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处理。请各有关设计单位高度重视,按期提交控规成果并确保成果质量。
特此通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