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办〔2020〕7号)要求,我局2019年度共收到群众提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5条,均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对此,我局组织各科室(部门)将意见建议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自治区绩效考评2019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现随文附送。
此函
附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自治区绩效考评2019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xls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