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经研究,现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及申请表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含流程图).doc
3.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含流程图).doc
4.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房建类).doc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