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发〔2020〕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督管理,杜绝行政部门、执法部门违规展示“问题地图”现象,南宁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行政部门问题地图检查工作,协助各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正确认识地图、展示地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南宁市辖区内有地图展示、登载、公开使用地图的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先自查,后抽查的方式。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内悬挂、展示的地图和网站上公开展示的地图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填写《自查表》(详情见附件)。在自查过程中,有无法辨别是否为“问题地图”的,可咨询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电话:5609236)。自查阶段结束后由小组办公室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行政、执法单位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所展示、使用的地图是否依法送审,地图上是否载明审图号,是否存在盗用审图号行为,是否有编制单位、出版单位等,是否有地图来源信息。
(二)使用的地图上是否存在严重政治性问题。一是将我国台湾按独立国家表示;二是漏绘重要岛屿(台湾岛、南海诸岛、赤尾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三是错绘国界线,将我国大片领图划到国外。
四、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6日
(二)实地检查阶段: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4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接关系到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利益。各相关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配合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二)及时整改。检查小组要在检查中指导受检单位正确展示和使用地图,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并监督受检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自查表.doc
南宁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
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小组(代)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