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发〔2019〕14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有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5月5日起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以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根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的办事指南,并简化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