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地价管理工作,现将南宁市集体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国有农用地 城镇公共服务用地等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9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以下网址 http://218.65.178.227:9080/po/f/view-7-29646fbaf53641a0a1b7f4bc2d204830.html;
http://218.65.178.227:9080/po/f/view-7-846c1c352a7c495d80eff436c242227d.html;
http://218.65.178.227:9080/po/f/view-7-f6c94e57fc7b47c083bc3de3d6584a7e.html;
http://218.65.178.227:9080/po/f/view-7-39d541e6924c419f8f5b912162f22915.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dly2015@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南宁市锦春路3-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集体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国有农用地 城镇公共服务用地等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的意见”。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 1.南宁市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doc
1.南宁市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编制说明.doc
2.南宁市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编制说明.doc
3.南宁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编制说明.doc
4.南宁市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编制说明.doc
4.南宁市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初步成果.doc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