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竞买人:
我局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南宁市2018年第一百零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针对部分意向竞买人对该期地块有关问题提出答疑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配套幼儿园划拨价款及相关费用的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标准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2〕15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计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办〔2014〕8号)规定,该项目配套幼儿园用地的划拨价款按收储成本约42万元/亩计收。相关费用请自行按《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不少于9班幼儿园规模建设标准进行测算。
二、关于配套幼儿园相关价款能否抵扣成本及是否需要交纳相关税费问题
成本核算和增值税缴纳等问题按相关税收政策执行,具体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三、关于配套幼儿园规划报审问题
本期地块项目配套幼儿园须在项目首期开工建设,并与首期首栋竣工住宅楼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的总平方案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前,须通过兴宁区教育局预审。地块项目总平方案与配套幼儿园总平方案分开报审,且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关于地块所建小区业主子女能否优先入读配套幼儿园问题
同等条件下,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地块所建小区业主子女入读。
五、关于本期地块是否需要缴纳小学配套资金及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问题
本期地块出让价款中已包含小学配套资金及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竞得人无需另行缴纳。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