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材料及获批的南宁市2013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第三批次、南宁市2012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第一批次、南宁市2010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十批次、南宁市2011年度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七批、南宁市2009年中心城市第2批实施方案(区位调整)、南宁市江南区2013年第四批次镇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我局拟将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的7.9707公顷土地划拨给南宁市人民政府作为补录已使用的基础设施用地(边角地)用地,土地用途为街巷用地。2015年8月,我局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预编了该宗地建设用地批复编号 [南国土资拨〔2015〕11226号]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字201511226号)。
经核,该宗地至今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上述建设用地批复及划拨决定书编号。
特此通告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