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土资发〔2017〕995号
局耕保科、审批办、各分局,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土地复垦验收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调整为“60个工作日”,规定办结时限的调整依据为《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0日
南国土资发〔2017〕995号
局耕保科、审批办、各分局,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土地复垦验收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调整为“60个工作日”,规定办结时限的调整依据为《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0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