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撤销南宁集用(2002)字第806813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事宜,我局决定举行听证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三、听证内容
撤销南宁集用(2002)字第806813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事宜。
四、听证须知
(一)南宁集用(2002)字第806813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参加听证;
(二)听证参加人可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三)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特此通告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