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土资发〔2017〕164号
钟少林、陈慧:
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们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玉阳街六里36、38号的5014052579、5014052580两宗地合并为一宗地,合宗后新编宗地号为450108001012GB02161,使用权面积为144.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1年2月23日,容积率为4.65。请你们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红线图后30日内,依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到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有关建设事宜,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