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建设工期到期后,南宁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对管道敷设施工带损毁土地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并于2016年3月23日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经项目涉及的城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对该土地复垦项目初审合格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5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本次总体验收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宁市中心城区,沿线经过邕宁区、青秀区、兴宁区、良庆区和经开区,建设工期为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项目敷设管线施工带临时占用土地共73.715公顷,土地权属涉及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高岭村、居仁村、南宁树木园,良庆区玉洞街道平乐村、玉洞村、那平村,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青秀区南湖街道金葫社区、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那舅社区、通福社区、五合社区,广西二轻工业技术学校,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三塘村, 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良信村、广良村、仁福村、光和村,新江镇屯亮村。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南宁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的《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3年8月1日通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根据《方案》的复垦工程设计,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结束后,应对敷设管线施工带损毁的土地进行场地平整、块石清理,对损毁的耕地进行土地翻耕及培肥,对损毁的园地、林地进行种植培肥,其他损毁的土地均按原地类进行复垦使其恢复原利用状态。
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南宁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方案》设计的土地复垦工程对损毁的耕地进行地面平整、块石清理、土地翻耕,所恢复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质量外观与周边土壤一致,且田埂修筑完毕,现栽培的农作物长势良好;对损毁的园地、林地、草地进行种植,目前林草植被已恢复原状;对损毁的采矿用地、科教用地等土地进行平整,均已恢复原貌。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南宁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按照《方案》完成了复垦任务,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管道敷设施工带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组同意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西气东输工程配套天然气利用-南宁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项目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陆 慧 0771-5609387
(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 龙舒庭0771-4517617
(三)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良庆分局 陈 婧0771-4511382
(四)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青秀分局 刘 东0771-5873930
(五)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 覃驷广 0771-2100760
(六)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 施显律 0771-4722139转611
特此公示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慧 0771-560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