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北京世纪农丰土地科技有限公司书面警告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操作手册(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9号)相关规定,经核实,北京世纪农丰土地科技有限公司在承接邕宁区那楼镇河浪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邕宁区百济镇屯宁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测量工作过程中存在“不按合同履约,遭业主书面投诉2次(含)以上的”不诚信行为,现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现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gtj.nanning.gov.cn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万志高 联系电话:0771-5609360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