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号
位于兴宁区人民路北二里36号的450102001004GB00026宗地,土地使用者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宗地面积为145.8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兴宁分局(电话:2100227)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将对450102001004GB00026宗地予以登记发证。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