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市城镇地籍调查的通知
调查区各用地单位:
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开发与利用土地资源、及时更新地籍相关信息,以便更好的满足南宁市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将开展南宁市地籍测量与调查工作。经研究,我局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二、调查范围:包含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具体范围四至如下:东至厢竹大道,南至民族大道,西至北大路,北至明秀路、南梧大道。
三、调查对象:调查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国有建设土地、农村集体使用的集体建设土地。
四、调查内容:对范围内所有地物、地貌进行1:500地籍测绘及对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四至、利用类别、使用期限等地籍要素进行调查。
五、实施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六、实施方法:由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和《关于开展南宁市20平方公里城镇地籍测量的通知》(均需加盖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章)做现场测绘及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要求完成,请调查区各单位、户主给予配合及支持。对不予配合的单位,将不纳入本次统一调查范围,日后因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而产生的测量与调查费用均自理。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