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总登记公告
〔2012〕62号
位于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0号,土地使用者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土地面积为1821.38平方米,宗地号为11059AE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电话:4719886转618)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将予以确权发证。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18日
国有土地总登记公告
〔2012〕62号
位于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0号,土地使用者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土地面积为1821.38平方米,宗地号为11059AE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电话:4719886转618)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将予以确权发证。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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