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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土资发〔201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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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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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顺利开展我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特制定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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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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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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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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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顺利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
(一)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工作。2011年是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第一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巩固成果,认清不足,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明确未来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总结部署。[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重新调整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升迁和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第一责任负责人,其他分管局领导为第二责任负责人,以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健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实施行政管理、推进职能转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政策、发布决定、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一方面是要加强法制机构的硬件建设,完善人员配备和办公设备配置;另一方面是要加强法制机构的软件建设,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国土资源决策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并记录在案;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应当在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会议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进一步明确内部会审办法,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认真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拟定征地(占地)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探矿权采矿权、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和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意见。(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六)建立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重点对资源承载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社会稳定、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建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调查论证、会商分析、综合研判的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风险化解机制。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绩效评估、跟踪反馈和行政问责制度。定期对本部门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国土资源决策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加快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
(八)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土地和矿产审批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中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尽快制定《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面、系统、高效推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九)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端正依法行政工作态度,明确工作目标,杜绝出现以权谋私、以公报私现象;要将依法行政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要向社会公开。依法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对群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应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加大便民服务力度。(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效率
(十一)突出工作重点,逐步完善我市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行政权力的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基础。明确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项目、职责主体、制定程序及完成时间,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调研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二)加强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坚持立“新法”和改“旧法”并重,对已经不适应客观形势需要和发展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实践的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位法已经修改和废止,依据其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建议,提请立法机关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依法修改或者废止。2011年要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好关于《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三)进一步探索科学、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对于2011立法计划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坚持民主立法、公开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要不断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动态梳理、公布机制,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的权益侵害;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五)规范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案卷评查细则标准,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尽可能确保新旧案卷的一致性,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的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对于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补充和完善。(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六)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两个环节。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制定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违法行政、不当行政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办法,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
(十七)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主动通过听证、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多种方式审理,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南宁市法制办的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并送达《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便民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此外,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力度,积极采取广场集中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提到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八)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规定,按职按责做好案件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诉讼尤其是败诉案件进行归类、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争议的产生;加强与信访、法院等机关的沟通,探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机制,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九)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完善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限期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要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七、巩固法制宣传成果,创新法制宣传手段
(二十)加强常规性法制宣传工作。首先做好宣传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经费保障;其次要做好宣传计划和各项宣传活动的活动方案,有步骤、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宣传工作,每年“地球日、“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常规性地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工作,在群众中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知识,为顺利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十一)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方面可以采取联合普法的方式,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相互借力,增强普法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大普法下乡力度,普法的人力、物力要向基层倾斜,扩大普法宣传范围;还有就是借助电台、电视台以及报刊杂志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力度。(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十二)加强对南宁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落实层级监督的组织力量,完善层级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通过实地调研、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指导各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各部门相互交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供平台。(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九、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二十三)加强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提高对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的认识,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制度,要紧紧围绕通用法律知识和国土资源专业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办普法、国土资源业务知识讲座。2011年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合同法以及矿产资源管理法等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十四)积极探索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工作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依法行政考核过程中,与绩效考核部门相互配合,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局绩效办、法规科牵头,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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