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诞生的一刻——物权法草案表决通过侧记
2007-03-19 18:16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物权法诞生的一刻——物权法草案表决通过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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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富于历史意义的时刻。
3月16日上午10时许,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进行到第四项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他说:“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各代表团再次进行了审议。主席团会议根据再次审议的意见,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草案表决稿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2800多名肩负人民重托的代表,神情庄严,按动表决器。
短暂的停歇后,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表决结果。
“赞成2799票……”唱票人话音未落,全场掌声潮起。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淹没了以下唱票的声音:“反对52票,弃权37票。宣读完毕。”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民事法律,是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全国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物权法的形成历时13年,经过8次审议。其间征求全民意见,吸纳各方观点,在争论和反复审议中不断修改、完善,终臻成熟。业内人士指出,物权法的立法过程,以其历时之久、社会参与度之高、争议之烈,成为中国立法史上的“新标杆”。
法学专家普遍认为,物权法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为人民的富裕、社会财富的积累、国家的富强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