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测函〔2018〕10号
各相关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巩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测办〔2018〕49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问题地图”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58号)精神,我市将开展“问题地图”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为准确摸清我市各类地图生产及分布流通情况,全面排查地图数据采集、生产制作和提供服务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做好地图市场的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我市辖区内具有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资质的测绘资质单位按要求配合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自查表》(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自查表》报送至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可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81329525@qq.com)。
二、各测绘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积极主动配合我市2018年“问题地图”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此函
附件:自查表.xls
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倩 560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