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检查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桂测办〔2017〕34号)要求,决定对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14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含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1:2000全区统一航摄成果领用单位)。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采用按比例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名单,由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南宁市国家保密局、南宁市国家安全局、南宁市公安局组成检查小组对抽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辖区内有关国务院部委及自治区政府所属单位、中央及自治区企业单位按规定接受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情况。
(二)是否有擅自转让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情况。
(三)是否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情况。
(四)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
(六)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
(七)是否违反保密规定加工、处理和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存在失泄密隐患情况。
(八)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使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及涉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具体见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
四、时间安排
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并于5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也可发送纸质盖章版扫描件至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科电子邮箱:1781329525@qq.com)。
2017年6月-10月,对抽查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二)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