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武鸣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山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23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本次总体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大明山钨矿位于南宁市武鸣区两江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3年5月2日至2014年5月2日。该矿山开采、生产用地范围共占地20.728公顷,土地权属人为武鸣区两江镇汉安村民委员会。
二、矿山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根据《方案》的复垦工程设计,矿山关停后,应对损毁土地进行土地复垦,预计复垦土地面积20.542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5.802公顷,有林地2.497公顷,坑塘水面2.243公顷。
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生产建设损毁范围已进行了工业场地修整、窿口封堵、构筑物拆除、废渣清理、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和种植松树、撒播草籽等工程,实际复垦面积20.833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6.91公顷,有林地2.24公顷,坑塘水面1.683公顷,基本完成《方案》土地复垦任务。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资料齐全性待完善。验收组同意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武鸣区国土资源局需完善验收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南宁市保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县大明山钨矿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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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国土资源局 李 峥 1301490860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