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对矿山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并于2018年5月18日重新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本次总体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城村更坡屯,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2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2日。该矿山开采、生产用地范围共占地5.2667公顷,土地权属人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城村村民委员会。
二、矿山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报告表》)于2012年1月4日通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根据《方案报告表》的复垦工程设计,矿山生产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平整,修建排水沟;对复垦为旱地场地进行表土回填、翻耕、培肥。预计复垦为旱地3.5965公顷,有林地1.4330公顷,其他草地0.2372公顷。
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生产建设损毁范围已进行了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回填表土厚度、土地平整度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并种植了作物。土地已移交土地权属人。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方案报告表》完成全部土地复垦任务。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按照《方案报告表》完成了复垦任务,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组同意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广西南宁四正矿业有限公司苏圩镇更坡陶粒用粘土矿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韦美旭 0771-560944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 周政琛 0771-480192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