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57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抽取了24个矿业权进行专项抽查,其中探矿权4个,采矿权20个,现将抽取结果予以公告。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