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矿山企业名单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有关要求,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负责采矿权年检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社会服务要求,提醒告知采矿权延续事项。下列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或即将届满,请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材料。现就有关矿山企业名单进行公告,请相互告知。
附: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矿山企业名单
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11日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矿山企业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申请人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矿区面积 |
有效期止 |
1 |
C4501002009127220047199 |
南宁市梁品孙石场 |
南宁市梁品孙石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193 |
2014-12-15 |
2 |
C4501002010117120081241 |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 |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岜弄山覃宏六石场石灰石矿 |
石灰岩 |
0.041 |
2015-11-20 |
3 |
C4501002011017120090813 |
上林县泉兴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上林县马鞍山滑石矿 |
滑石 |
0.0554 |
2014-10-29 |
4 |
C4501002009127220047202 |
南宁市秀罗石场 |
南宁市秀罗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443 |
2015-12-15 |
5 |
C4501002009127220047200 |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平兴石场 |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平兴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439 |
2014-12-15 |
6 |
C4501002010017220053443 |
南宁市宏安采石场 |
南宁市宏安采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149 |
2015-03-21 |
7 |
C4501002009117220044724 |
南宁市羊老石场 |
南宁市羊老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447 |
2015-11-30 |
8 |
C4501002010057120063703 |
南宁市李业密石灰岩石场 |
南宁市李业密石灰岩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364 |
2015-05-14 |
9 |
C4501002009127220047203 |
南宁市敢荐石场 |
南宁市敢荐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385 |
2015-12-15 |
10 |
C4501002009127220047198 |
南宁市双秀石场 |
南宁市双秀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287 |
2015-12-1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采矿权延续登记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采矿权登记管理,保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无缝连接,维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采矿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负责采矿权年检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社会服务要求,提醒告知采矿权人采矿权延续相关事项,要求采矿权人开始准备采矿权延续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提交完善的采矿权延续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凡是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如因政府部门原因,有部分延续材料无法准备完善的,可向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书面说明原因,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原采矿许可证上加注有效期顺延三个月。
特此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