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公告
2009年第01号(总第01号)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经研究,以下8个矿业权评估项目拟通过抽签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凡拥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抽签。
序号 |
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费用(人民币) |
备注 |
1 |
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金光农场青年分场矿区砖用页岩矿 |
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范确定 |
2万元 |
这3个采矿权项目“捆绑”委托同一评估机构评估 |
2 |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镇兴贤村矿区砖用页岩矿 |
2万元 | ||
3 |
南宁市西乡塘区六里矿区砖用页岩矿 |
2万元 | ||
4 |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矿区砖用页岩矿 |
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范确定 |
2万元 |
这2个采矿权项目“捆绑”委托同一评估机构评估 |
5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渌晚队矿区砖用页岩矿 |
2万元 | ||
6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九塘矿区建筑用石英砂矿 |
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范确定 |
2万元 |
这3个采矿权项目“捆绑”委托同一评估机构评估 |
7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古京山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
2万元 | ||
8 |
南宁市那洪仲弄岭矿区建筑用石英砂矿 |
2万元 |
各项目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
以上项目,应在委托评估合同生效且评估机构(乙方)获得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甲方)提供的合同所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正式提交。
有意承担上述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请填写《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与被选定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见附件3),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邮编:530022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