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五象新区龙岗片区西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LGB-02-05-15地块规划维护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地块位置
维护地块位于龙岗大道以西、步云路以北。
二、维护理由
结合五象新区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龙岗片区功能布局,优化局部用地布局,对南宁五象新区龙岗片区西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LGB-02-05-15地块进行规划维护。
三、主要维护内容(详见附件)
(一)用地性质方面
由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调整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
(二)规划指标方面
1.容积率由≤2.4调整为≤2.5。
2.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
3.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
4.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40米。
四、公示地点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tj.nanning.gov.cn)。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19年6月5日至6月1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附件公示内容链接:原规划局网站地址(http://ghj.nanning.gov.cn)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