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发〔2019〕312号
各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有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局于2019年5月5日起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
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并联审批的办理流程分为核准类与备案类。核准类并联审批包含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项目用地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节能审查五个环节,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审批部门提出补正、退回修改或需要公示、上报市政府审批、提交土地会研究的,不计入审批时间)。备案类项目,由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环节前置至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同步核发,其并联审批包含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节能审查三个环节,投资项目备案为必选项,需在投资许可环节进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并联审批的相关申请表、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等材料可在南宁市民中心七楼B座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施工许可阶段窗口领取。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宁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doc
7.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核准类)并联审批办事指南.doc
8.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备案类)并联审批办事指南.doc
9.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核准类)审批流程图(15个工作日).doc
10.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备案类)审批流程图(1个工作日).doc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