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后期管护是旱改水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继续做好项目移交后种植管护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功能效益,确保新增水田得到长期稳定利用,近日,马山县印发《马山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项目承建单位项目管护期满后,项目由所属乡(镇)政府持续管护3年;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门的管护资金,按照谁管护、谁受益原则向管护主体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种植管护补助(发放标准为400元/亩·年);移交项目地块优先由农户自行管护,农户自愿放弃自行管护又无法找到新的管护主体的,由乡(镇)政府通过引入公司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择优选定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管护主体开展种植管护。同时,《方案》还对项目管护质量要求、管护成效的验收流程及标准、管护补助资金的发放流程、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目前,马山县已有序移交了乔利乡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19个项目,移交水田面积12795亩。该《方案》的出台有效解决了项目移交后后期管护所面临的工作难题,为保障项目后续功能效益的有效发挥,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确保项目新增水田得到长期稳定利用,有效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马山县实施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地块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