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二十大“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管理工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7日印发实施《南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通用导则及数据库标准(试行)》。
标准从提出规划编制通用要求、开展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实现“一张图”动态维护三个方面对我市专项规划工作进行统筹。规范专项规划编制通用要求:严守红线,构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分类体系,分类施策,提出各类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编制原则;统一底图基础数据,明确空间矢量数据库标准、审查标准,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及数据电子成果。开展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依托审查标准,组织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报批前符合性审查,统筹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矛盾冲突,强化用地空间布局统筹,突出规划实施传导性和操作性,在专项规划成果报批前把好质量关。实施“一张图”动态维护:将批复后的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强化专项规划成果入库发布,依托“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规划实施情况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
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进专项规划项目编制工作,依靠“一张图”,落实“多规合一”、“多审合一”目标,为有效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南宁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