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广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要求,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核查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8月27日起,规划核实相关业务将严格要求核查项目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通知》强调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各测绘单位在测绘成果报告中要体现项目现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力争从规划管理层面着力解决我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问题。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细化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项目规划核实审查要求
发布时间:2024-09-03 16:45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覃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