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印发实施。
该方案明确了项目的建设规模和资金筹措方式,制定了2023-2025年项目年度目标及绩效目标,确定了需引入的社会资本金额,制定了资金使用三年计划。
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明确行政部门和社会资本方的职责,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合理安排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为保证社会资本方的权益,方案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方在符合政策要求的条件前提下,享受财税支持方式及资金比例,产权激励模式、资源利用及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该方案的出台,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指导,也是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试探,为后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