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查处某公司涉嫌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及展示未经送审地图的行政处罚案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典型案例。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某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南宁市全景地图、市地图等互联网地图存在未标注审图号的情况。经查,经营公众号的主体为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测绘资质,其微信公众号上展示的南宁市全景地图未经审核且未获得审图号。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规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本案是南宁市查处的第一宗互联网地图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在事实认定上如无专业机构的审核鉴定意见,将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在全区没有出具互联网地图审核鉴定意见先例的情况下,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关于对微信公众号展示实景全景影像图的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查处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做到程序合法,查处规范。同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法律支撑,确保处罚依法有据。
近年来,互联网地图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监管难度不断增加,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对互联网地图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以查处。一是采取专人负责紧盯或日常留意网络地图等,对利用网络地图进行产品宣传或销售的单位、公司或经营户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制止和查处。二是形成长效联合执法及监管机制,强化与市场、文化监管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等机构协同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公司或经营户在互联上地图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督查。三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及互联网地图使用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公共信息平台、手机公众号等发地图违法信息举报电话,畅通违法举报渠道,促进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