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有关要求,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为抓手,生态保护和修复为指导思想,组织编制《南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规划》,标志着市级首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出炉。
《规划》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眼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综合性,不再从单一的生态要素或解决单一目标的角度出发,而是在“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态共同体”的理念下,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肌理,对市县域相关联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多要素进行分析和识别,以解决重点生态问题为导向,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变化规律,提出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最大程度促进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
《规划》以自治区和市县“三区三线”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综合考虑三者的协调性,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关联性,重点分析三类空间相邻及冲突区域,分区分类施策,划定南宁市“一屏两核一带八区一城”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谋划了8个修复分区,45个重点区域,并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系统,达到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受损退化空间的效益,缓解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规划》基于南宁市的自然地理格局,落实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确定了6项生态修复任务,在市县域多方位的策划了青山、碧水、锦田、筑境、构网共5个项目,17个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明确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区域、实施期限、总投资等内容,确定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林、林业等多部门职责,压实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确保项目落地实施,以提升南宁市生态系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