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举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解读培训会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案查处工作,提高执法查处水平与效能。近日,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举办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解读培训会。
培训会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中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理审核阶段、处罚决定阶段、决定执行阶段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及主要变化进行深度解读,并对以往执法工作中易疏忽的内容和不规范现象进行了重点解析。其中针对调查取证阶段的证据收集和制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从对全面收集证据、充分收集证据、规范收集证据、客观公正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等方面进行讲解,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出台或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订,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由土地、矿产两类拓展到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四类,执法领域大大拓宽,执法行政水平要求提高。此次培训深化规程的重要性和重要变化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升执法能力现代化,为自然资源立案查处工作规范化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