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宁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86号)及《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高新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编号:20200046)文件要求,高新自然资源分局始终把农宅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一件利民惠民的实事紧抓不放。截止2022年12月26日,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12908宗,完成南宁市下达高新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1.4万宗92.2%。为尽快实现辖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应登尽登,下一步高新自然资源分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与辖区街道办、村委对接,认真梳理尚未申请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户籍、人数及房屋幢数,认真做好辖区未申请登记农户的宣传、动员及舆论引导工作,消除还未申请确权登记农民群众的顾虑,提高办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积极性。
(二)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农村不动产,加强与辖区街道办、村委研讨,积极向市级有关单位及辖区政府报告,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态度,妥善处理,做到应发尽发、能发尽发。
(三)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征地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符合“一户一宅”却占用耕地或涉及征地拆迁等问题,并积极向市级有关单位及辖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