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田长制的工作要求,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良好有序开展,确保粮食安全。6月15日上午,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黄剑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廖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玉明建签署了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开展“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这一举措充分发挥田长办成员单位和检察机关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市田长办和市检察院联合协作,共同探索保护耕地新模式,是耕地保护工作及时、动态开展的重要保障,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黄剑宾就如何推进我市“田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提出:一是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二是在部门履职中保持紧密合作,三是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密切关注国土空间管护,严守耕地红线。加大对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管控耕地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玉明建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田长办及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发言:一是强化协作配合,有效提升耕地保护的工作合力,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持续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协作机制工作成效。
签约仪式结束后,南宁市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黄剑宾(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廖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玉明建前往青秀区长塘镇开展退桉还田等耕地保护现场调研。
调研现场是公益诉讼办案后整改的现场。通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助推耕地安全,切实保护粮食安全。
公益诉讼办案后整改前的现场
公益诉讼办案后整改中的现场
公益诉讼办案后整改后的现场
调研活动现场,邀请到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粟学军。作为曾在南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工作过的专家,就耕地保护的专业领域知识做介绍。
“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督促整改、联合督办等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办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率,为耕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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