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1年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促进绿色矿业发展。目前,全市通过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9座,通过市级绿色矿山考核36座,总共完成创建绿色矿山45座,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绿色矿山创建任务。
一、制定方案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为加快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预期目标,我局制定印发《南宁市2021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我市2021年绿色矿山建设的创建名单、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同时不定期召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传导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性,并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场检查,要求矿山企业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创建主体责任。
二、发挥地方政府主导,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加快绿色矿业发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矿山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我局一直要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各县(市、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序开展。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在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工作中,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与生态环境、林业、应急、交通、工商等部门协调联动,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督促指导具有合法手续的矿山企业进行标准化整改,建立健全矿山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矿山环境,创建绿色、生态、和谐的矿山企业。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开展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政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我局选定西乡塘区、武鸣区作为市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试点城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促进其他矿山企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矿业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