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重大交通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4号),以清单的形式划分“新老”重大交通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助力交通强区建设。
针对“老项目”县级落实占补困难问题,我市明确由市级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库指标保障项目数量及产能指标,水田指标则仍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库指标解决,有效缓解了县级政府的占补压力,加快了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程。截至目前,我市已落实保障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项目(南宁段)、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项目(南宁段)、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南宁段)、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南宁段)等10个重大交通“老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共计落实耕地数量指标1514.3554公顷、水田指标630.2853公顷、粮食产能指标1704.0486万公斤。
对于“新项目”,我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引导项目业主单位通过自治区级、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协议出让或参与竞买的方式获取补充耕地指标,不仅解决了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问题,还有效助推指标出让地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全市通过自治区级、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解决了上林至横县公路一期工程、南宁-湛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南宁段)、岑溪-大新公路横县至南宁段、天峨-北海公路平果至南宁段项目(南宁段)等8个重大交通“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共计落实耕地数量指标1189.5508公顷、水田指标455.1643公顷、粮食产能指标1258.9106万公斤,涉及交易金额约21.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