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净采矿权出让,为竞得人尽快开展生产活动创造条件,是优化矿业权市场营商环境、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必由之路。我局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行净采矿权出让,激活矿业市场活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高度重视,注重借鉴先进经验
我局高度重视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早在2014年,就组织考察组前往浙江、江苏等地学习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成功做法,并在参考借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采矿权改革思路,在全市广泛征寻净矿出让试点项目。2015年,经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确定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作为净矿出让试点,制定《南宁市开展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打开了我市净矿出让工作新局面。
二、统筹规划,扎实开展前期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经费。由资源所在地县级政府及乡镇政府事前垫付矿区及土地情况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及地质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做好空间避让。我局按照采矿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净采矿权”出让设置建议,联合当地人民政府对拟设净采矿权的矿区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设置的采矿权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避免与“三条控制线”重叠。三是开展权属调查。资源所在地县级政府及乡镇政府负责对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或影响范围内的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属进行调查认定,确保符合用地、用林政策。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协议签订
一是做好净采矿权矿区范围涉及土地的确权工作,对所涉及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的权属进行调查认定,确保权属清晰、无权益纠纷。二是对于涉及土地及其附着物等的补偿,我市以租赁的方式,按照矿权所在地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由采矿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涉及租赁的有关费用待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由采矿权竞得人予以支付。三是依法依规公示,将相关土地租赁协议、政策处理情况和净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工作处理情况在矿山所在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设置的信息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四、精心组织,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在净采矿权出让工作中,我局积极配合和指导采矿权竞得人办理土地、林地等相关手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尤其注重做好矿产资源所在地群众及土地权属人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吸引社会企业参与竞争,形成净采矿权出让的良好局面。
五、激活市场,“净矿出让”成效显著
开展净采矿权出让工作以来,我局完成了西乡塘区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马脚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两宗净采矿权出让工作。其中,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西乡塘区双定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出让资源储量700万吨,该净采矿权出让挂牌吸引了14家企业参与竞拍,经过144轮激烈竞价,最终溢价465%,以5339万元成功挂牌出让,是我市首宗净采矿权出让矿山;马脚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同样位于西乡塘区双定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矿,资源储量为15383.27万吨,该净采矿权出让挂牌吸引了3家企业参与竞拍,经过237轮激烈竞价,最终溢价192%,以8.76亿元成功挂牌出让,创下南宁市非金属矿矿权出让价格历史新高,推进我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