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真诚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研究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并形成多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一是研究制作继承表格模板,规范申请材料。详细梳理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所需材料,形成房屋继承登记“一次性书面告知单”。同时制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房产继承协议书、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本(电子版和纸质版)模板,方便群众获取使用,并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要求,上线承诺制办理方式,精简手续,减轻群众负担。
二是设置资料专审和预约环节,优化登记流程。为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佐证资料较多、程序复杂的现实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优化申请流程、设立资料专审和预约环节,申请人可提前将资料提交预审并预约登记时间,待资料齐全后全部继承人再共同到现场办理登记,避免群众“多跑路”,提升非公证继承登记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开展现场询问核实,获取有效信息。登记前的询问工作是登记机构的法定职责,通过详细询问能充分了解当事人真实意图和被继承人家庭关系等有效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依法办理,对全部继承人进行现场询问,形成讯问笔录,并经被询问人签字盖章保障询问结果真实有效,做实办理证据链。
四是采取公示征询异议,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于拟登记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在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对申请的继承登记进行登簿缮证,并同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持续优化继承查验业务办理流程,不仅能为人民群众节省高昂的继承公证费用,也解决了多起涉及继承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已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近2000余件,涉及群众8000多人次。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践行“真诚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以积极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