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期,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级自然资源局在开展遥感图斑及矿山地质环境基本信息核查的基础上,运用核查数据编制并印发了《南宁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推进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方案》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市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的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并重点对下一阶段我市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提出了治理思路、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方案》按照因地制宜、“一矿一策” 的原则,分类、分期制定废弃矿山治理目标和任务。一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保护区、重要城镇周边,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存在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废弃矿山,列为采取工程措施为主的重点治理矿山,预计修复土地面积406.27 hm2。二是远离重要城镇,不存在较大地质灾害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形地貌影破坏较严重的,列为采取自然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治理方式进行治理的次重点治理矿山,预计修复土地面积142.41hm2。三是除重点治理和次重点治理矿山外的其他废弃矿山,均列为采取自然恢复方式治理的一般治理矿山,预计修复林草地面积140.35hm2。
废弃矿山存在历史遗留欠账多、主体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再加上以往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多以单点治理、简单复绿为主,生态功能未能修复。《方案》将我市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统筹谋划,形成切实有效的规划治理体系,为我市下一步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景观再造、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有机结合提供方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