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序的矿业开采很容易对土地资源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而且还会破坏含水层。目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证的在产矿山共有57座,部分矿山企业混乱开采对我市城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造成伤害,加快“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步伐刻不容缓。
为加强生产矿山同步治理,健全完善生产矿山修复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南宁市市本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动态巡查监管(以下简称“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对市级发证的矿山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监管。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测绘技术优势,通过实地巡查指导对矿区土地进行“立体式”监管,推动“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一是技术单位对矿山采取多种测绘技术,形成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线划图(DLG)和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成果,有效分析矿山地质灾害及隐患、土地复垦现状、地形地貌破坏程度及地表植被损毁情况。二是实地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本情况,重点核查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是否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分阶段开展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等情况,并指导矿业权人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防、治理和监测。在2020年-2021年“动态巡查监管”工作中,市局共组织矿山巡查228次,填写完成228份南宁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表并及时将成果录入至 “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动态巡查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虽然近年来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我们开展该项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比如历史遗留矿山数量多,治理任务艰巨,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修复”的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开发能力、恢复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要充分运用巡查成果,排查汇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矿山企业和所在辖区自然资源局,指导问题矿山进行整改,将其列为下一期巡查重点对象,紧盯整改进度,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加强在各矿山开展矿山恢复治理知识宣传,让矿山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据“双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持续开展“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将有助于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有助于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有助于推进国土整治和生态建设,总体上对保护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