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南宁市充分发挥市政府主导作用,在全区率先编制《南宁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列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班统筹推进。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土地整治不再只重视新增耕地数量、以农用地整理为重点,而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整体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农村生态保护修复等任务,优化生态用地布局,解决南宁市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问题,助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
为顺应土地整治转变为土地综合整治发展趋势,2021年南宁市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规划要侧重综合整治,强调对南宁市土地整治工作的全域、全要素、全覆盖,对重点实施项目要深入研究,对重点实施区域进行细化。要符合南宁市发展要求,寻求创新突破,既要是旧的土地整治规划的延续,也要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新政策相衔接。
目前,我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等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调查,并对南宁市七区四县一市开展了实地踏勘、座谈会、群众意愿调查、走访问卷等大量的前期工作,在基础资料详实的情况下编制了调研技术报告。报告中指出,南宁市宜耕农用地整理潜力规模约2.8万公顷、低效林地和园地整理潜力规模约1.0万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规模约0.07万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规模约0.2万公顷、耕地提质改造规模潜力约6.3万公顷、耕作层表土剥离规模约2.5万公顷、城镇低效用地整治规模约0.1万公顷。
下一步,我市将依据调研技术报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达到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的目标,推动农村综合治理,解决村庄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环境低质化等问题,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