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经自然资源部审核,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爱长村等9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获批,列入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做好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成功打造南宁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典型案例,南宁市全力推进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中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工作。
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白圩镇赵坐村、大浪村、登山村、朝韦村、繁荣社区、覃黄村、高长村、爱长村、覃排社区等9个行政村,实施面积约1.18万公顷,总投资约6.10亿元,涉及约11416户,43642人。根据村庄规划及发展需求,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安排了3类建设项目,即土地整治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类项目。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04号)有关要求, 2021年11月17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黄剑宾带队,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前往上林县开展《可研报告》专家评审。
经5位专家及与会部门现场探勘、评审《可研报告》,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黄剑宾宣布,《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和格式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内容较为齐全、基础资料较为详实,同意通过评审。下一步,编制单位需根据专家及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项目整体立项。
待南宁市完成整体立项批复工作,将汇总整理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村庄规划等材料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备案后,上林县综合整治项目即正式实施。
外业踏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