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 (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G322G358南宁至宾阳至黎塘公路二期工程项目三分部 |
宾阳县宾州镇德明村、河田村 |
0.8849 |
施工便道 |
2023年 11月2日 |
南自然资复〔2023〕192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
联系电话:0771-47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