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 (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宾阳建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 |
宾阳县邹圩镇白山村 |
0.7319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
2023年 9月4日 |
南自然资复〔2023〕170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
2 |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平陆运河航道工程№.HD1标段第五批项目(临时用地) |
横州市新福镇团富村 |
20.5533 |
弃土场、施工便道 |
2023年 9月12日 |
南自然资复〔2023〕174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 |
3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关于G322G358南宁至宾阳至黎塘公路二期工程三分部项目(临时用地) |
宾阳县宾州镇德明村 |
0.8836 |
临时办公用房 |
2023年 9月13日 |
南自然资复〔2023〕175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
联系电话:0771-47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