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路网图申请表》(原件1份)
(二)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个人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土地、房产证的情况,提供项目相关批文、合同或地块使用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
1.委托方必须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造成的测绘成果错误及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2.我中心的测绘技术成果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但不具有任何行政审批的效力,仅供委托方在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业务时使用。凡因委托方使用测绘技术成果不当而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各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序号 |
服务站名称 |
地址 |
电话 |
1 |
市民中心业务受理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4楼63、64号窗 |
5609061 |
2 |
园湖业务受理点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7-1号(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园湖受理点)1楼1号窗 |
5609590 |
3 |
青秀业务受理点 |
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不动产交易大厅2楼14号窗 |
5609456 |
4 |
驻兴宁区自然资源局服务站 |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附楼3楼308室 |
5609060 |
5 |
驻邕宁区自然资源局服务站 |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238号1楼 |
5609058 |
6 |
驻五象新区分局服务站 |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4003号 |
4952708 |
7 |
驻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服务站 |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06-1室 |
5609466 |
8 |
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服务站 |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08室 |
4301453 |
9 |
驻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服务站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内检查院2楼) |
5609065 |